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,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,我市将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,上线准备期间将暂停相关业务办理。具体通告如下:
一、暂停服务时间及业务范围
(一)网上办理业务
7月4日(星期日)9时起,暂停网上(含穗好办App)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、停保减员、信息变更业务,以及缴费历史修订、退休状态修改、个人账户补注资等业务。
7月9日(星期五)9时起,暂停其它网办业务。
(二)各医保服务窗口及定点医疗机构业务
7月10日(星期六)起,暂停办理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长期护理保险全部业务(含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)。
二、恢复服务时间
7月12日8时起全面恢复各项业务办理。
三、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
(一)请广大参保单位、参保人尽量错开时间申办业务。
(二)部分窗口业务采取线下收取资料、系统上线后通过补录方式优先办理,办结时限相应顺延。
(三)参保人未能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联网结算医院正常结算的,可先行垫付相关费用,待系统恢复后再回医院补办结算手续。如确实无法补办结算手续的,可按要求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。
(四)医保个人账户可正常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使用。
由此带来的不便,敬请参保单位、参保人谅解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热线电话12345咨询。
特此通告。
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
2021年6月29日